农村灌溉农田:要交地下水资源费吗?水资源收费标准是什么?目前,在许多农村地区,特别是水资源不足的地区,为了及时获得农作物灌溉,修建了许多机井,将地下水抽到农田灌溉。其实这是一种短期行为,一是地下水位降低;农业使用地下水资源费收取目前的标准是什么农业使用地下水无辅助水资源补偿费。
1、云南省 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维护国家对水资源的权益,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省。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和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水资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征收费用: (一)农村家庭生活取水和畜禽饮用;(二)供-3灌溉水;(三)其他零星少量水;(四)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水资源费由取水口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湖泊,由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水资源费。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水资源费。第六条水资源收费标准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执行。各州、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应根据当地水资源情况,在本办法附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具体征收标准。
2、甘肃省 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可持续利用,特制定水资源的管理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除本办法规定的免缴或者缓缴水资源费外,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水资源费。
3、珠海市取水许可制度和 水资源费征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取水许可制度》及水资源费收。第二条市、县(区)水利(水电)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前款所称水工程,包括闸、坝(坝)及其水库、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等蓄水引水工程。第四条下列取水免办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 (一)为家庭生活和家畜饮用取水;(2)年取地表水10万立方米以下-3灌溉年,干旱取地表水农业年;(三)以人力、畜力或者其他简单方法取水,月取水量不足100立方米的;(四)农村敬老院、中小学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自用的;(五)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需要取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