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夏商周时期:受朝贡制度分封的诸侯,必须定期朝见皇帝,朝贡是赋税制度的雏形。当时没有土地税,也没有地租。2.春秋末年,齐国管仲“按田征税”,鲁实行“初税亩”。“首税亩”是指不分公私,按实际数量征税。②实质:承认私有田地对土地的所有权。③影响:标志着井田制的解体,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奴隶生产关系向封建生产关系的转变。3.秦汉:户籍制度。①含义:政府将农民纳入户籍(称户籍),按户籍征收地租、徭役、兵役的制度。②影响:社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b、家庭和人民负担沉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4。隋唐:租调 ①原因:a、吸取隋亡的教训;b、初唐政治混乱,经济衰落,财政困难,
4、19世纪40年代前后清政府的财政税收制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l)变化:从静态的财务体系向动态的财务体系转变;从以土地人口为基本税源(或农业税)到商业税;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6分)原因:鸦片战争、战后条约赔款等一系列对外战争的费用;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中央集权的削弱;新洋务政策的支出(如办企业、办教育、办新军)。(6分)(2)措施:晚清政府:设置财政署、税务署、分署等。中央政府试图统一全国的财政和税收。
5、 清朝税收有哪些清初的财政收入结构属于传统模式,以田赋为主,其他收入为辅。鸦片战争后,尤其是咸丰以后,这种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田赋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逐渐下降,关税收入比重明显上升,厘金、公债等收入形式从无到有。清初的财政收入都是以税收的形式。按收入来源可分为土地税、盐税、关税、杂税四个常规税目,此外还有盐税、矿产税、货物通行税、契税、地方税、牙税、驿站费、地方药税等税种。
丁银和田赋是两个主要的税目。农业税;这个从改革开放就开始收了,最近才取消。然后是向商人征收的少量杂税,相当于现代的“工商税”;有些省份,如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奉天(辽宁)等地,要向京城缴纳白米,用于宫廷消费、官员工资、发放军饷、调剂百姓粮食,称为曹亮。这是普通人必须向国家缴纳的三种主要税收。后来有了补偿,一些省份提高了征税额度。
6、 清朝时期的税收有哪些清朝时期,有传统的土地税、矿税、盐税、茶税和各种工商杂税。清朝的税制以鸦片战争为分水岭,分为前期和后期。前期沿着历史传统道路发展;后来由于鸦片战争的失败和外国列强对中国的开放,他们被迫改弦更张。前期税制中最突出的事件是“传丁入亩”。明代一条鞭法并没有完全解决地丁合一的问题,人口和田赋仍然是两个税目。到了清代,经过康、雍、甘三朝,土地终于遍布全国,完成了征收田亩银、税役的历史任务。
一种鞭笞的方法和把粮食摊入亩的制度,应该是中国古典税制的终结。鸦片战争后,税制开始发生质变,一条税制变迁之路似乎被称为“中学而用西学”。也就是说,旧传统依然存在,但为了适应国家已经开放的形势,开始逐渐吸收西方资本主义税收的内容和形式。这种变化的主要推动力是外国资本势力的入侵和胁迫,形成了半封建专制半殖民地的税制。
7、古代是怎么收税的?★租税制:主要盛行于汉代,由组成家庭的农民为封建国家承担地租、计税、口税和兵役四项负担。★租调制:主要实行于魏晋至南北朝时期。教材重点介绍了北魏时期的地租调整:收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地租粟、丝或麻,还必须执行徭役和兵役。这里的“调”是按户征收的。★租佃制:隋朝至唐中期实行。根据教科书的小字记载,唐代的租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一定数量的粮食,称为“租”;付出一定数量的丝或布称为“调剂”;徭役期间,不去服役者,亦可服丝或布役,称为“雍”。
两个税法的主要内容:根据土地和财产的多少,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这一税制改变了过去以人口为主导的征税标准,是我国税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一鞭法:1581年,张为了增加明政府的财政收入,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合并,折算成白银,分摊在田亩上,按田亩的多少收税,称为“一鞭法”。由于大地主的阻挠和破坏,很快停止了一条鞭法的实施,但保留了用白银收税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