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苗农产品的发票怎么样抵扣法律分析:对于进货免税种苗发票抵扣进项税、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农产品/123。1.Can 抵扣进项税免税发票按规定,农业生产者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免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是免税如果发票属于农产品,可以计算为抵扣,其他货物或商品不能。
1、取得了一张税率栏注明“ 免税”的农产品发票,是不是可以计算 抵扣进项税...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免税农产品自产自销的,可按9% 抵扣计算进项税,用于生产税率为13%的商品的,可按10% 抵扣计算多加1%。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种子、种苗、蔬菜等农产品和部分免征增值税的鲜肉、鲜蛋的,不得将免税发票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 免税产品的发票是否可以用来 抵扣?免税产品发票能否用于抵扣?一般来说是不允许的,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可以进行抵扣,如下:1。农产品收购农业生产者生产销售。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农民合作社购买的农产品。以上两种情况,卖家只能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买家可以按照货款的13%支付。
购买的企业可以缴纳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抵扣。这是国家给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特殊待遇。值得一提的是,购买的免税货物或物品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家不能抵扣。注: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a 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农产品收购发票进项税如何 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方从农业个体生产者/农业购买自产产品时开具的发票。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税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有以下几种情况:1。虽然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为3%,但从2008年4月1日起,进项税额按票面注明的金额扣除率×9%-0计算;2.从农业生产者处取得的销售发票或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票面注明的收购价格×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购进 免税农产品可以 抵扣进项税吗5、收购 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可以 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购买自农业生产者免税农产品可抵扣进项税。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采购发票的,按照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采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者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货物,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1.Can 抵扣进项税免税发票按规定,农业生产者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农产品销售发票为农业生产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的,因办理了税务登记,企业可按规定自行开具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农民个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可以在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免税的农产品销售发票。2.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收购企业符合农产品收购发票领取条件的,可以在税务局领取农产品收购发票(含电子收购发票),然后由农产品收购企业在收购农民个人生产的农产品时自行开具。
6、农产品 免税普通发票可以 抵扣进项税额吗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自2019年4月1日起,允许纳税人按照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其中,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货物,按照购货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注明的农产品进价和10% 抵扣进项税额的扣除率计算。补充:税收提到的农产品主要有哪些内容?
7、 免税发票可以 抵扣吗免税如果发票属于农产品,可以计算为抵扣,其他货物或商品不能。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还应当按照农产品进价和购货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8、 农业合作社开的 免税发票可以 抵扣吗法律解析:农业合作社开具免税不允许开具发票抵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行为,维护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征收的各类税收的征收管理。第三条税收的征收、停征以及减税、退税、纳税,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执行。
9、苗木农产品发票怎么 抵扣法律分析:对于进货免税种苗发票抵扣进项税,主要是以下两点:1。农业生产者是税务登记户。销售时,应向买方开具苗木销售发票。纳税人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农业生产者处取得购买种苗普通发票时,最好在备注栏或具体种苗名称后注明农业生产者自产,以避免抵扣。2.农业生产者为个体农户,购买者在销售时应向个体农户开具购苗发票。
备注农业生产者自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报送会计机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原始凭证,有权拒绝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