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评标专家,需要具备相关资质。职业经历和职称是必须的,除此之外还需要个人简历,学位证等等。具体要求的证书根据专业协会的不同而不同。可以仔细研究一下以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拟入选-0 专家在库专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三)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的评审 专家规定1。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供的专家相关专业清单中确定。由于招标项目是由招标人提出的,且评标委员会是招标人依法成立的,因此评标委员会参与专家也应由招标人确定。本法限制了招标人选择专家的范围,即应当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供的专家名册中选择。
专家名册中涉及的专业领域要相对广泛,以便不同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只提供专家名册,招标人将从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专家而不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指定进入评标委的专家,否则构成权利。
7、国家 评标 专家专业分类标准法律分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执行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评标-1/是建立和完善规范科学的分类体系评标-1/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推动标准有序实施。二、结合实际,做好衔接工作。2011年1月1日后新投入运行的评标-1/库按标准进行分类。
评标 专家专业分类以国家统一编码为准。在保证分类体系和专业代码统一的前提下,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标准中的相关专业,也可对标准中的专业进行进一步补充和细化。第三,跟踪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标准试行期间的应用情况,注意收集各方面的反馈信息,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8、怎么成为 评标 专家法律的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评标参与评标的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相关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