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违法占用农业用地?农业用地又称农业用地。非农业 用地是否包括林地非农业 用地指农业用地以及暂时难以利用的土地(如戈壁、沙漠、高山、裸岩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构成违法占用农业用地罪。
1、广东省 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业Construction用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结合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的管理。 第三条非农业-1/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开垦与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同的耕地,按照“占多少算多少”的原则;没有条件复垦或者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耕地复垦。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财政、农业、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协同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本地区的耕地开垦。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规划应当划定土地开垦区和禁止开垦区。凡开垦耕地的,必须在开垦区内进行。
2、非耕地是否也要交纳耕地 占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耕地暂行条例》占用 Tax(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第三条占用在耕地上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筑的单位或者个人,是耕地占用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等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五条耕地税额占用税额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10元至50元;(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每平方米8元至40元;(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每平方米6元至30元;(四)人均耕地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元至25元。
3、昆明市清查 非农业建设违法 用地的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土地管理,依法规范用地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律规定,我国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由省、市、自治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征地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