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资源农业如何保护?第四条凡在下列范围内抽取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用水户,应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缴纳农业工程水费: (一)由各种水利设施直接供水的;(二)水库及其控制工程的下游,河道两岸堤防之间(没有堤防的,按两岸距离500米计算);(3)库区用水量农业水库设计正常高水位内。
1、关于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全文取水水资源费征收许可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当申请a 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费。本条例所称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人工河道、虹吸管、泵、井、水电站。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辖区内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部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和监督。
2、 农业发展导致地下水过度开采,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A记者从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河南省降水量明显减少,阶段性气象干旱严重。全省平原地区地下水位平均下降0.4米,地下水蓄水量减少约17亿立方米。河南也成为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之一。地下水资源现状。根据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一项研究,过度开采地下水已经导致全球成千上万的河流生态系统“慢慢干涸”。该研究的作者还表示,在已经开采地下水的流域中,约有15%至21%已经超过了生态临界值,到2050年,这一数字可能会增加到40%至79%。
3、重庆市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输水的单位或者个人。第三条市、区县(自治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资源分类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和水资源费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