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家畜遗传物质的供体动物原始系谱复印件;优良种畜证书复印件;从国内引进的种畜和遗传材料应提供引种场的种畜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从国外引进的种畜和遗传材料应提供农业部复印件供审批;提供用于生产卵子和胚胎的供体动物的来源证明。”四。第六条修改为:“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
5、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1。《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9月6日第21号令发布农业部),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第5号,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第3号 应当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并报申请人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证审批表》。
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将《进出口许可证审批表》抄送农业农村部、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局、海关等部门(二)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项和第六项。二。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12年8月14日第7号令发布农业部2012号令),将第四十条中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01。订正条例1。《捕捞许可证管理规定》(2018年12月3日农业农村部令第1号公布)删除第十一条第一项中“连同渔船指定拆解厂(点)”。增加一款,作为第十五条第二款:“专业远洋渔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渔船制造手续的,可以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相应远洋捕捞项目期满之日起36个月。”删除第十六条第一款中的“审批机关还应当在渔网工具指标批准文件上记录处理情况”。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延长有效期18个月。增加一款,作为第十六条第三款:“已开工建造在特殊渔区作业的专业远洋渔船,在延长期内仍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在延长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延长18个月,不得再次申请延长。
7、 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1。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4年9月21日第42号令发布农业部) 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 .删除第十九条中的“满20日”。3 .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中的“5”和“3”统一修改为“2个工作日”。
8、什么是 农业部?农业部是国务院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部门。农业部是国务院综合管理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农垦、乡镇企业和饲料工业的职能部门,也是农村经济宏观管理的协调部,农业部1949年10月成立,197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农业部林业部,成立农林部。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撤销农林部,设立农业部和林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