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耕地上建房。法律解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因此,无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其他主体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都面临着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6、农村已建好的 违建房怎么处理已竣工违建农村房屋处理如下: (一)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二)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违建房屋是指未经土地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也称违章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农村耕地建房航拍属 违建该怎么办才能不被拆??农村耕地房屋经航拍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必须依法拆除。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2、因土地开发而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发证,确认土地使用权用地建设,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8、违法占地拆除 违建怎么处理对于因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应首先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办法。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监管、预防和查处违法设计用地违法建设和解决违法设计引发的纠纷用地违法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首先,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的行政决策科学严谨。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措施和力度,严格执行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努力纠正和严惩违法用地和一开始就违法建设。其次,公民有权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违法行为用地和违章建筑,对经核实的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相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其恢复土地原状。有权没收其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