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0/工作的领导,将农业各项事业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增加农业。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机械,是指用于生产加工的动力机械和工作机械,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1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财力建立-1机械化发展基金,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发展-1机械化;完善农业机械服务体系,逐步实现-1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对-1机械化事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1、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12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
更新时间:2023-07-27标签: 机械化农业农业机械化工作要求是什么 全文阅读